2024年10月十堰籍机动车在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情况告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5464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16:25:57
发布机构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文号

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经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发现以下13台车辆(见附件)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告知,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通过尾气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2024年10月十堰籍机动车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

序号

车牌号码

检查时间

检查地市

超标因子

1

鄂CA218R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2

鄂CV3017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3

鄂CDE720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4

鄂CM3981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5

鄂C271A6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6

鄂CEJ066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7

鄂D2DG76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8

鄂CTC239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9

鄂CC3001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10

鄂CCE959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CO浓度

11

鄂C9A782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12

鄂CGM989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CO浓度

13

鄂C863K6

2024/10/10

清潭路上行

NO浓度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