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经十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发现以下8台车辆(见附件)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告知,请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属单位)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通过尾气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十堰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2024年6月十堰籍机动车本地尾气排放不合格明细
序号 | 车牌号码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市 | 超标因子 |
1 | 鄂CU3391 | 2024/6/26 | 十堰市风神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 | 高排放车辆,不透光度超标 |
2 | 鄂C1C970 | 2024/6/2 | 十堰市风神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 | 高排放车辆,不透光度超标 |
3 | 鄂CC305V | 2024/6/28 |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 | 不透光度、NO浓度 |
4 | 鄂CK7335 | 2024/6/28 | 十堰市张湾区山水龙城 | 不透光度、NO浓度 |
5 | 鄂C1G880 | 2024/6/28 | 十堰市张湾区山水龙城 | 不透光度、NO浓度 |
6 | 鄂C9L659 | 2024/6/28 | 十堰市张湾区山水龙城 | 不透光度、NO浓度 |
7 | 鄂CCZ389 | 2024/6/28 | 十堰市张湾区山水龙城 | 不透光度、NO浓度 |
8 | 鄂CS0351 | 2024/6/28 | 十堰市张湾区山水龙城 | 不透光度、NO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