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8)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1081192/2024-3078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18日 15:43:27
发布机构
市住新局
文号

按照市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十堰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牵头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夜间施工噪声监管还需进一步理顺职责、健全机制、强化联动”(序号18)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夜间施工噪声监管还需进一步理顺职责、健全机制、强化联动。(省问题清单序号18)

二、整改目标

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加强监管联动。

三、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夜间施工噪声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审批流程。

2、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施工现场巡查检查频次,对夜间连续施工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项目依法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完善相关手续。

3、强化工作联动,形成督导闭环,对拒不整改或屡次不改的,依法进行线索移交立案处罚。

4、加强装饰装修行业噪音和施工噪音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禁止在夜间从事有噪音的施工作业。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出台《市城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告知书》。从扬尘防治的检查内容和管控措施以及对违反扬尘治理规定处罚措施均进行了明确,并发至市城区各在建项目手中,形成浓厚的威慑力。

2、制定《关于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扬尘噪声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建设、施工、监理、分包单位的扬尘责任以及违反扬尘污染要求的处置进行了明确。

3、针对市城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4月29日市住建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监管部门、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垃圾管理措施,从施工现场的垃圾堆放、存储、外运,门前三包、外运台账、垃圾运输资格的要求等逐一进行明确。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向十堰市住新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黄君霄

联系电话:8672376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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