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2024年5月27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2634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06日 15:00:54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号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3HB202405260045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的5台中央空调设置在红苹果幼儿园楼顶平台上,该设备造成的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和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诉求是做好隔音降噪措施。十堰市噪音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办事处位于张湾区福山路一侧,办公楼内安装有格力中央空调,其中空调外机共5台,设置在街道办事处顶楼平台,该平台位于红苹果幼儿园楼顶。经查,夏季来临,为保障正常办公秩序,汉江路街道办事处将中央空调制冷系统开启。2024年5月23日,周边小区业主反映汉江路街道办事处中央空调外机存在运行声音较大问题。收到投诉后,张湾区生态环境分局、汉江路街道等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现场查看时,中央空调设备正常运行,张湾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空调运行噪声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根据检测报告显示,该空调运行昼间噪声未超过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噪声超过2类区标准限值。为避免空调运行噪声对周边业主造成影响,汉江路街道于5月23日起晚上将中央空调全部关闭。5月27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张湾区政府现场核查时,中央空调处于关停状态。
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汉江路街道完成整改,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群众投诉问题有效解决,予以办结。5月24日,汉江路街道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隔音降噪方案,采取加装隔音板等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5月29日上午已进场开始施工,已于6月5日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再启动运行中央空调。阶段性办结
2D3HB2024052600251.十堰市丹江口市新港办事处红花路到沿江路路口一家处理厨余垃圾的工厂,该厂污水处理设备损坏已停运,废水直排新港,导致港渠里有难闻的异味。2.三官殿办事处草帽沟山坳常年堆放生活垃圾,异味极大,有检查时会有大车将生活垃圾运出。十堰市水,土壤(一)1.反映的“处理厨余垃圾的工厂”即丹江口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该中心由丹江口市环卫所于2020年8月利用新港大道生活垃圾转运站地下承重台改建而成。设计处理规模10吨/天,实际日处理量约4吨。经查,丹江口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2021年6月投入运行,负责处理丹江口城区餐饮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生产采取餐厨垃圾油、水、气、残渣四项分离工艺,废油回收利用,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残渣经高温发酵后制成初始肥料。2024年5月20日,丹江口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自查中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污水处理设备不能正常稳定运行。该中心将收集的餐厨垃圾转运至丹江口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因此反映的问题属实。2.关于反映“废水直排新港,导致港渠里有难闻的异味”问题。经查,丹江口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采用油水分离、气浮、厌氧、好氧、生化一体处理的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该中心生产设备停止运行后,不再产生废水,不存在对外排放废水的问题。2024年5月27日,丹江口市信访核查组经实地走访,未发现该中心有废水直排新港沟渠的现象,但是处理中心附近还是有轻微异味。信访人反映的废水直排新港不属实,有异味属实。
(二)1.关于反映“三官殿办事处草帽沟山坳常年堆放生活垃圾,异味极大”问题。“草帽沟山坳常年堆放生活垃圾”为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该场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350吨,有效使用年限18.5年。垃圾通过分区填埋、推平压实、灭蝇消杀、黄土覆盖进行处理。办理了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2024年5月27日,信访核查组现场核查,该生活垃圾处理场已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场内垃圾无随意堆放现象,场区地面较为干净,填埋区垃圾堆体覆盖有HPDE膜,整个垃圾填埋场处于封场状态,厂区内闻到轻微异味。因此,信访反映问题属实。2.经查,丹江口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入运行后,该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23年8月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并采取封场措施。2024年1月、3月,丹江口市环卫所为配合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临时覆膜,把垃圾堆体削坡所产生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共转运6586.4吨,之后该场未再向外转运生活垃圾。信访人反映的“有大车将生活垃圾运出”情况属实,但是并非为迎接检查而突击转运垃圾。
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全链条监管,确保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加大除臭力度,加强日常管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一)丹江口市人民政府责成丹江口市城管执法局于8月31日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维修和更换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在整改期间确保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
(二)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加强餐厨垃圾处理全链条监管,确保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丹江口市城管执法局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加大除臭力度,对全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规范运行。
阶段性办结
3D3HB202405260021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华新水泥厂露天堆放加气砖原材料尾沙(属危险废物)、废型砂共十几万吨,离汉江河支流不足一百米,有环境风险隐患。毛石加工环节晚上十点准时开工,扬尘很大。十堰市土壤,大气反映的“华新水泥厂”实为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华新郧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建设加气砖(板)生产线一条、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两条、废矿石综合利用生产线一条。年生产加气砖40万方、加气板20万方、超高性能混凝土100万方,其中矿山废石综合利用200万吨/年,产生的骨料直接用于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该项目已办理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
(一)经查,反映的“尾沙”源自湖北鑫荣矿业有限公司尾砂库的尾砂,“废型砂”源自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铸造一厂在铸造过程中产生的铸造废砂,两者均是加气块生产必需的硅质原料。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尾砂和铸造废砂均属工业固体废物,不属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堆放的尾砂、铸造废砂等原辅材料均用6针8×50(M)的绿色防尘网进行全覆盖。信访反映的“露天堆放加气砖原材料尾沙(属危险废物)、废型砂”事项不属实。
(二)经查阅该公司尾砂和铸造废砂的进厂量及消耗量台账,该公司尾砂目前库存48523.5吨,铸造废砂目前库存566.742吨。华新郧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紧邻汉江支流神定河,堆场四周建有雨水沟。反映的“尾砂、废型砂共十几万吨”与实际数量不符,反映的“离汉江支流不足一百米”事项属实。
(三)关于反映的“毛石加工环节晚上十点准时开工,扬尘很大”事项。经查,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状况,主要在电价平谷段进行错峰生产。加气砖(板)生产线为24小时生产,骨料生产时间为凌晨零点至16点,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生产时间为上午6点至晚上20点。骨料生产线作为混凝土线的配套工程,遇混凝土市场需求量较大时,存在延时生产的状况。现场检查时,各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未见明显扬尘。2024年5月27日,郧阳环境监测站对华新郧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骨料生产线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未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一2013)表3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但该公司生产、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反映的骨料生产线晚上生产、有扬尘事项属实。
信访反映事项属实。
属实华新郧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做好日常环境管理,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减少生产、运输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郧阳分局加强对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华新郧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日常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检修维护生产设施设备,加强现场管理,始终保持物料堆场全覆盖,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堆场应急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堆场物料不溢流。同时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减少生产、运输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郧阳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
(三)郧阳区茶店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厂区周边道路的洒水保洁,避免生产、运输过程中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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