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24年5月21日)

索引号
000014349/2024-2577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09:46:54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号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3HB202405200071十堰市房县白鹤镇解湾村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年以来在下大雨或上游坝放水时偷排污水。十堰市反映的“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称为十堰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解物生产,主要原材料为黄姜。该公司办理了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证,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6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多次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分别对企业的生产环节、产污环节、治污环节进行检查,企业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企业偷排行为。督察进驻前,我市已接到针对该企业的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件中提供的照片判断,反映的偷排点位为十堰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区外马栏河边的水泥管。经核查,该水泥管系周边居民区和公路面雨水排放口,十堰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雨水通过该雨水排口排放。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于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19日、2023年9月11日等降雨天对企业周边及雨水排口进行突击检查巡查,未发现企业偷排行为。2023年6月19日,房县环境监测站对水泥管排水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总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水标准。2024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十堰赟天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洗姜池、综合调节池、达标水池、雨水排口分别进行了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雨水排口COD、氨氮、总磷未超过标准限值。查询企业自行监测及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报告,未发现企业异常排污状况。2024年5月15日、5月21至5月23日,房县人民政府组织专班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厂区现有在用泵36台,均为固定泵,其中34台密闭连接(即泵前后两段管道均固定),2台未密闭连接(1台用于发酵环节加注清水,1台用于洗酸环节加注清水)。企业厂区设置有雨水排放口一个,位于企业污水处理站东南角,污水排放口一个,未发现企业存在其他排污口。经对厂区雨水口排查发现,有一黑色橡胶管通过雨水沟连通至河道,经房县水利和湖泊局确认,该黑色橡胶管为企业从河道取水管道,厂区内与储水箱连接,厂区外与河道内水泵连接,未发现其他可疑管道接入和接出。信访反映偷排污水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在重点环节安装视频监控和用电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房县城管执法局督促企业在洗姜环节、综合调节池、絮凝沉淀罐、污水排放口及河道雨洪排口等重点部位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监控。
(二)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房县分局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原辅材料和药剂使用台账,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公安、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城管执法部门加强部门配合,同时委托专业机构继续深入开展调查,依法依规查处整治到位。
已办结
2D3HB202405200061十堰市郧西县上津镇孙家湾村2组有人挖山采石,向孙家湾2组下高速的河里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河流造成污染。十堰市生态,土壤1.经查,2010年6月12日,湖北华地矿业有限公司办理了矿山采矿许可证,在郧西县上津镇孙家湾村2组扒山沟进行采矿,2016年12月17日到期后该公司停止开采。2017年,上津镇孙家湾村村民赵某某在扒山沟设立了一个临时砂石料加工区,利用原修建高速公路时遗弃的废渣进行砂石料加工,但无采矿行为。2019年6月15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赵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赵某某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孙家湾村,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砂石料加工设备和其他设施,罚款人民币32866.8元。2019年12月4日,赵某某按要求履行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停止了违法行为。扒山沟存在非法加工砂石情况。2020年8月,上津镇政府干部李某某以建羊圈名义在孙家湾村扒山沟(和赵某某非同一处)开挖石料10480.7立方米,运送到丁家湾村4组加工并销售,违法开采矿产品价值522980元,2021年10月20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其涉嫌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24年3月18日,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扒山沟存在非法开采情况。2021年10月22日,上津镇孙家湾村村委会向上津镇政府报告扒山沟矿区(已停采)山体出现多处垮塌隐患。郧西县政府组织专班进行了核实。经现场勘查,该处山体有多处开裂,且有部分落石、崩塌等安全隐患,若不及时处置,可能直接威胁下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G242国道车辆通行安全,急需采取应急排险措施。县政府安排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排险。2021年11月2日,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山体隐患治理。2022年2月28日,编制排险方案,同年7月开始全面治理,无采矿情况。目前该矿区无任何开采行为。但以前存在挖山采石行为,情况属实。
2.经执法人员对上津镇孙家湾村高速路桥下的伞河沿岸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孙家湾村2组高速路正桥下河道有两处建筑垃圾堆体,分别约50立方米和40立方米,均为建筑渣土、砖石,系附近农户将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渣土和砖石在此处违规堆放。同时执法人员巡查高速路桥下伞河流域沿岸,未发现生活垃圾堆,但存在少量零散生活垃圾。反映情况属实。
3.接到信访交办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监测。扒山沟北侧伞河出口段(其它方向无河流),水质清澈。根据2024年5月22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报告显示伞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未对河流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信访反映该问题不属实。综上,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强化开山采石的日常监管,加强河道环境卫生巡查管护,做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一)郧西县分别于2024年3月、2019年12月依法对上津镇孙家湾村扒山沟个人非法无证采矿和砂石加工的行为进行处理,分别追究了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已依法处理到位。目前未发现挖山采石行为。
(二)2024年5月21日,上津镇政府组织施工队伍,对发现的两处建筑渣土和零散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已整改到位。下一步,上津镇将加强河道环境卫生巡查管护,做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确保农村环境干净整洁。
(三)郧西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矿山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做好生态修复,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已办结
3D3HB2024052000571.十堰市丹江口市土特村白果树沟村4组,中交二航局承包十堰到淅川高速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倒入高速路边的经济林。
2.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太多,导致橘子树死亡。
十堰市土壤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丹江口市龙山镇白果树沟村4组响水沟附近,紧邻湖北十堰至河南淅川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十淅高速”)湖北段S77-K28处,该地块系龙山镇白果树沟村4组村民郑某某的承包地,用于种植桔树,共计1.75亩。十淅高速于2019年9月正式开工,2023年1月建成通车试运营。建设单位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北交投”),龙山镇境内的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航局”)第五工程分公司十淅高速SX-3项目经理部,计划于2024年12月进行竣工验收。
(一)关于“建筑垃圾倒入高速路边的经济林”问题。经查,2019年,因十淅高速项目建设,征用郑某某上述地块1.2亩,未征用面积约0.55亩。郑某某曾于2024年2月向丹江口市环保热线反映“其山林柴堆有白色垃圾和黑色石子污染环境,怀疑是十淅高速筑建队丢弃”问题,丹江口市环委办及时将该问题转交龙山镇处理,经调查核实,因十淅高速建设期间施工不规范,造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面积约3平方米的凝固混凝土弃渣丢弃在郑某某未征用桔园地块。随后,2024年2月29日,龙山镇对地块上的生活垃圾、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但因施工单位中交二航局未及时到场,凝固混凝土弃渣未及时清理。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反映“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太多,导致橘子树死亡”问题。经现场核实,郑某某未被征用的约0.55亩土地,紧挨十淅高速湖北段S77-K28处,现已杂草丛生,有8棵左右干枯的桔树,以及零星存活桔树。经调查,中交二航局在十淅高速建设施工过程中,虽然落实了施工现场标准化围挡、工地沙土和散装物料覆盖、易扬尘工序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但确实存在扬尘飘落到郑某某上述地块桔树叶上的现象。因施工时间较为久远,桔树枯死原因现无法认定。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对十淅高速沿线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弃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干净整洁(一)2024年5月22日至23日,中交二航局已将郑某某地块上的混凝土弃渣清理完毕,并对土地进行了翻耕。
(二)丹江口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十淅高速施工单位对十淅高速沿线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确保干净整洁。
(三)丹江口市龙山镇人民政府,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政策宣讲和教育疏导,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已办结
4D3HB202405200029十堰市张湾区世纪山水小区有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居民楼2栋3栋之间,已经持续四天了,垃圾长期裸露在外,臭气熏天。十堰市大气,土壤经查,2023年9月,为集中转运生活垃圾,世纪山水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在小区20号楼下设置生活垃圾临时集中转运点。随着小区业主陆续入住,人口增加,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存量较大,物业服务中心决定停止使用20号楼下的生活垃圾临时集中转运点,重新选定在2栋3栋楼下小区红线外空地设置生活垃圾临时集中转运点。现场核查,该生活垃圾中转站存在清运不及时的情况,导致垃圾裸露在外,散发异味。属实物业落实垃圾日清制度,确保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一)2024年5月22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已将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清运完毕,并对垃圾临时集中转运站周边搭设围挡,设置垃圾桶,防止垃圾裸露堆放。
(二)张湾区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规范落实生活垃圾日清制度,保洁人员务必做到日产日清,加大小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力度,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确保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已办结
5D3HB202405200007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黄云铺村福银高速路旁边建有一个采石场,信访人反映,有文件明确规定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能建采石场,要求相关部门查处。十堰市其他污染反映的“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黄云铺村福银高速路旁边建有一个采石场”实为香口乡黄云埔村1组成家沟矿区,包括采矿区和石料加工区,该矿区于2019年9月25日经拍卖由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竞得采矿权。办理了环保、发改、林业、国土手续,取得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五年(2021.12.16-2026.12.16)。
1.经查,郧西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成家沟矿区采石场分为采矿区和加工区。采矿区位于G70福银高速公路北侧,直线距离622米 ,在建的十西高铁线路和G242国道位于采矿区南侧,直线距离450米。该采矿区尚未实施开采,一直保持原状。石料加工区位于成家沟山谷内,南侧距离G70福银高速公路350米,该矿区利用原十漫高速公路项目废弃采石场建石料加工区。2022年2月,该场地开始筹建,建设内容包括砂石料生产线、生活用房及场地道路。现场核查时,该加工区已安装了部分加工设备,硬化了场地约300平米,办公楼主体完工。2023年12月27日,该加工区因用地手续未批先建,郧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因资金等原因,2024年3月停止建设至今。信访反映黄云铺村采石场属实。
2.经查,成家沟采矿区距G70高速公路622m,加工区距离G70福银高速公路350米,被山脊遮挡,均不在可视范围之内。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属实加强对香口乡黄云铺成家沟矿区监管,规范开采加工,确保生态安全。下一步,郧西县将举一反三,对县域范围内的矿山开采进行全面排查,依法规范审批采矿权,加强矿山企业监管,规范开采行为,确保生态安全。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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