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十堰市水库管理处委托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十堰市城区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十堰市城区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十堰市水库管理处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和张湾区
5、建设内容及规模:对马家河水库、头堰水库、茅塔河水库进行污染底泥清理、库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和水质预警监测工程。其中底泥生态清理总计2205800m3;库区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设置潜水渗滤坝共 1080m,建设表流湿地植物净化系统117690m2、沉水植物净化系统 43010m2,建设挺水植物拦截系统 120905m2、沉水植物净化系统 41160m2,建设隔离防护围网 1830m、标志牌6块;水质预警监测工程在3座水库上游支流入库口缓冲沉降区设置监测断面,建设4座微型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工程总投资预算23636.64 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十堰市水库管理处
2、联系人:李鑫
3、联系方式:0719-8899169
4、邮箱:54053108@qq.com
5、地址:十堰市一堰路2号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价单位:武汉市伊美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方式:027-87568313
4、邮箱:844563323@qq.com
5、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22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十堰市水库管理处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十堰市城区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pdf
附件:十堰市城区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