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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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郧阳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郧阳区谭山-梅铺镇工程项目 | 郧环函[2022]40号 | 2022.8.1 |
2 | 十堰市郧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郧阳区谭山镇LNGCNG供气站项目 | 郧环函[2022]41号 | 2022.8.1 |
3 | 十堰裕籽贵食用油有限公司植物油加工项目 | 郧环函[2022]42号 | 2022.8.8 |
4 | 湖北三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钢构网架分公司厂房钢结构加工项目 | 郧环函[2022]43号 | 2022.8.9 |
附件:郧环函〔2022〕40号 关于郧阳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郧阳区滔河谭山-梅铺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docx
附件:郧环函〔2022〕41号 关于十堰市郧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郧阳区谭山镇LNGCNG供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doc
附件:郧环函〔2022〕42号 关于十堰裕籽贵食用油有限公司植物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docx
附件:郧环函〔2022〕43号 关于湖北三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钢构网架分公司厂房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