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阳光大道枧池沟。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34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环卫用地。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21302.8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816.30平方米,地上停车位:26个。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在二期统一核算。建筑风格及色彩:徽派风格、白灰色主色调(详见效果图)。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3、(十自)规条字〔2023〕第1号《用地规划条件》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公示屏;
2、项目现场;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gtzy.shiyan.gov.cn/
四、公示时间
《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刘晓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