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十堰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用地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程序批准。
一、项目概况
因城市产业发展需要,合理利用现有公共资源,结合张湾区工业新区管委会需求,拟对《十堰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C-53、C-56用地性质进行调整。2023年7月27日,经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25次全体会议审定,原则同意本次规划用地调整事宜。
二、调整内容
规划遵循空间集聚和用地集约原则,将C-53、C-56地块合并,同时取消C-53、C-56地块中间规划15米宽道路,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调整后总用地面积约7.45公顷,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后退等控制指标严格按照《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6.《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年)
7.《十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8.《十堰市工业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二十五次全体会议纪要;
10. 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四、公示地点
1. 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
2. 工业新区C园用地调整涉及地段;
3. 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shiyan.gov.cn/。
五、公示时间
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方式:0719—8642972、0719—12336
联 系 人:李 波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 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 编:442000
附 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