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十堰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持之以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十堰市及郧西县、郧阳区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县各级政府及部门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扎实组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主要领导带头领学宣讲,常态化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持续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要求积极向同级党委报告。根据市委部署要求,制定印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难题。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县(市、区)及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2023年现场述法。
(三)全力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县同创、国省连创”目标,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促提升,推动市县各级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十堰市及郧西县、郧阳区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十堰市被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城市。
二、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聚焦赋能增效,不断优化政府职能职责体系。完善政府事权管理制度,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深入开展规范属地管理试点,围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应急管理等12个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打造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县乡政府工作体系。落实扩权赋能强县改革,完成115项权力事项下放。加强编制统筹配置,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教育、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就业创业等民生一线领域倾斜,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聚焦简政放权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12345热线平台建设,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提升“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质,编制公布117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乡村“综合窗口”模式实现全覆盖。企业开办升级为“1半0”标准(全流程半天办结、全程0费用),开展“跨省通办”,通办事项超过140项,落实“一次办好”。全市政务服务网办率达99.97%、减时率达89.46%。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行“一业一证”,35个高频行业实现“一证准营”。鄂汇办·十堰旗舰店上线168项主题事项,300项高频服务下沉至县级、52项高频服务下沉至乡村办理,基本实现办事“一门、一窗、一次”。全市2196个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9.9%以上。
(三)聚焦为民便民惠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控制成本为根本,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126条、具体实施措施49条。开展“局长进大厅”活动1788人次,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1572件。一体化推进省定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42项跨部门监管事项清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联合抽查占比94.86%,涉企行政检查联合抽查占比89.5%,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持续深化诚信社会建设,扎实开展涉企中介收费及隐性收费等专项治理。建立完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等59项制度。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四)聚焦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完成31家市直单位81个信息系统迁云上云工作。发布市级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明确1768项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方式、更新周期等内容。搭建商用密码平台,完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密改造,切实保障网络数据信息安全。建成十堰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和“十堰智慧监管”微信小程序,实现十堰智慧监管“掌上办”。建立生态环保智慧监管系统,健全生态环境问题闭环处置机制。上线不动产登记智能化监管平台。成功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智慧监管”基层应用观摩活动。“十堰智慧城市数字云底座—武当云”荣获“2023智慧城市先锋榜优秀案例二等奖”。
三、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保障
(一)深入推进地方立法。制定出台《十堰市中心城区河道管理办法》《十堰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提请市人大审议出台《十堰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协助省政府完成《丹江口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的调研起草工作,进一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地方立法供给保障问题。
(二)严格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共审核市政府各类文件55件,向省政府报备文件8件,备案审查各地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9件。对2018年以来市县乡三级76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文件严肃严谨。
(三)推动政府工作运转高效规范。修订《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政府各方面工作运转进行系统全面规范,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
四、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十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征集、公布、决策后评估等进行制度性程序性安排,规范决策行为,健全决策机制,压实决策责任,提高了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意见建议59条。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修订、十堰市物业服务和管理办法被列入市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持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选聘50名优秀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标准化模板》,加强法律顾问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均选派法律顾问组建工作专班进行审核,全面防范重大决策法律风险。2023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办理政府合同审查、涉法征求意见回复106件次,参加政府法律事务会议55次。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执法流程、文书、服装、印章“四统一”。组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整合划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抢险等方面职责。成立十堰市公安局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环境警察支队,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力度。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践行“说理式”等柔性执法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融入行政裁量权基准。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安全生产“五大”攻坚等活动,累计化解物业领域问题3739个,排查整治隐患问题1.76万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125次、收到并办结问题线索161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6个。
(三)加快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设立10个基层联系点,选聘30名社会监督员。持续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6件案例入选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建成联通60家政府部门的“府检”联动信息平台,推动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穿透式”监督。加大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力度,通过个案纠正类案。全年筛查发现问题线索643个,办理执法监督案件390件,制发监督文书422份,解决执法问题971个,追责问责32人。
六、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印发实施《十堰市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构建“一体化调度、专业化救援、标准化保障、综合化管理”的应急体系。出台《十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印发23部专项预案。成立全省首家应急风险隐患管控中心。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改造提升市县乡三级应急指挥场所,建成十堰智慧应急指挥中心。打造全市应急态势与指挥调度“一张图”,全面接入气象、水利、自规等部门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行业领域的8.5万路视频监控、1.8万个传感器,录入救援队伍、避难场所等7500条信息,视频联通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所有乡镇、大部分村(社区)。完善应急管理执法体系,在全省首个建设标准化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全市开展重点应急演练28场、参演1.61万人次。
(三)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和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全市123个乡镇挂牌成立应急办(消防救援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563名,成立基层专职消防救援队伍110支,配发应急执法(消防救援)车辆224台,储备应急物资19.61万件/套,打通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最后一公里”。将2支企业应急救援队纳入体系。摸排掌握市县乡村和重点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2227支、4.12万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壮大。
七、不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主动接受各类监督。主动加强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全市小微权力监督检查,落实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3件、政协委员提案188件。不断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印发《督查通报》21期;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全市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25件;强化审计监督,完成市级审计项目114个,移送案件线索12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加强府院联动,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发现问题15件、督促履行到位13件。
(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立决策预公开专题,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265条。依法依规办理公开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全部按时办结。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拓展基层政务公开阵地。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对全市51家政府网站280家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巡查。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做好承诺政策兑现和拖欠账款清理,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入围全国信用百强城市。市人社局《“15333”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动态评价根治欠薪机制见实效》荣获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加强信用监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2亿条,其中信用承诺数据45万条。
八、筑牢基层治理安全屏障
(一)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劳资、医患、安全生产、房地产及物业纠纷等重点领域攻坚排查活动。全市共预防调处2.3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6%。推动行政争议“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行政复议调解率为35.08%。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协商共建“法院+”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设置巡回审判点73个、法官工作室26个,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发生。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完成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基层司法所设立122个行政复议咨询点。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29件,其中市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件,受理95件,办结80件,纠错9件,纠错率11.25%。落实《十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提升至100%。
(三)进一步提高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能力。深入推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示范户1897户、法律明白人9590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市102个司法所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达标率80%以上。我市“让律师服务根植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入选湖北省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成果。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均衡,个别县(市、区)和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够积极主动;二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十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进度较慢。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锚定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踔厉奋发,再接再厉,补齐短板,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法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