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四新”经营企业增加50%

时间:2020-09-24 10:30:00

地点:市场监管局十楼会议室

主持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科长 陈小军

发言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德兴

摘要:

  9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堰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和成效。

  ——在“放”上做“宽”:做到应放尽放、放而有序

  放开准入限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支持新经济企业经营范围使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用语作为经营范围表述,支持新经济企业将具有地方区域特色和传统商业习惯,能反映本土历史、文化、风俗等特点的经营项目作为申请经营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四新”用语表述经营范围2839家,同比增长50%。

  下放登记事权。将企业登记事权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将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事权下放至基层市场监管机构,方便市场主体就近办理。

  放低准入门槛。即日起,全市辖区部分类型企业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时,无需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使用证明材料,只需要向企业登记机关申报相关信息并做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诺。

  ——在“管”上做“实”:做到应管尽管、管而有效

  全面实施“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坚持“法无授权即禁止”,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开展转供电价格专项检查,检查转供电主体240家,责令整改88家,清退多收电费40.59万元,惠及转供电主体5700余户。

  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监管,上半年,药品抽检221批次,合格率100%;食品抽检4814批次,合格率98.34%;工业产品抽查348批次,合格率97.4%;检查特种设备4016台套,督促整改安全隐患772个。

  建立精准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对全市309家食品生产企业、50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8799家食品销售单位、6579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2020年度风险分级等级评定;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截至目前,已将1091户市场主体移除异常名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出台《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42类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

  ——在“服”上做“优”:做到应扶尽扶、无事不扰

  当好企业“店小二”。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针对疫情急需的医用防护物资生产供应短缺的问题,主动深入企业,指导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生产标准改造车间,先后有3家企业获得医用口罩生产资质,8家企业获得医用隔离衣生产资质,1家企业获得医用隔离面罩生产资质,填补了十堰医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空白。

  当好企业“贴心人”。2020年以前,十堰商标申请人办理商标业务,只能选择找代理机构代办或自行到国家商标局申请,存在办理难、成本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场监管部门支持,于年初在市民服务中心开设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已受理商标申请4134件,注册2356件,注册量大幅,企业成本大幅降低。

  当好企业“辅导员”。制定《2020年十堰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将《神仙叶生态种植技术规程》、《武当太极服饰加工规范》等32个项目纳入2020年度十堰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组织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郧西山葡萄酒》1项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政务服务帮办》等公共服务市地方标准6项、《虎杖、七叶一枝花》等中药材市地方标准3项和《花椰菜、芹菜、黑木耳、饲用苎麻、蚕豆、甘薯》生产等蔬菜和特色农产品市地方标准29项。


责任编辑: 周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