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和生育报销吗?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根据《十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我市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均适用本细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可享受相关门诊待遇。另根据《关于印发十堰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的通知》(十医保发【2019】90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生育医疗费参照职工生育医疗支付标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医保办咨询电话:0719-862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