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4-24 15:24:06
来源: 十堰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证书颁发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13日(工作日)。

  二、证书颁发方式

  采取申请人网上预约领取时间、现场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

  1、4月26日至27日,申请人登录司法部官网,进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https://lawreg.examos.cn/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取证书时间。

  2、4月28日至5月13日(工作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3、现役军人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证书。

  4、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证书不再实行年度备案和变更备案制度。

  5、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电话:0719-8692342

  十堰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 蔡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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