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何时执行?企业不执行如何处理?

日期: 2022-07-20 14:28:15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回复:

关于新修改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原则上从2021年11月26日起执行。对于正在休产假的对象,按新政策休满158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责任编辑: 蔡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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