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作出的评估结果属于残疾儿童少年的隐私,仅可被用于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教育、康复。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了解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结果及其他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