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市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指导社会捐助、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12、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要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十堰市民政局由机关及下属10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
行政单位1个。市民政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市低保管理中心、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慈善办公室、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殡葬管理所、市殡葬执法稽查队、市老年公寓、市优抚医院。
全系统编制人数198人,实有在职人数172人,遗属人数1人,退休人数12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135.52万元,总支出7135.52万元,与2020年部门预算相比,总收入和总支出都增加了21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市老年人养护中心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导致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75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210.03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5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210.03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新殡仪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55.52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210.03万元。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新殡仪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1)基本支出2406.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1.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04..6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日常办公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2)项目支出3348.5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48.58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款)102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万元,主要是志愿者服务工作及社会组织评估综合经费等;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35万元。主要是乡镇界线认定、界桩点确定及界桩制作埋设等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59万元。主要是全市民政系统社会事务、养老、社会救助等管理工作经费。
社会福利(款)2803.83万元。其中:儿童福利(项)161万元,主要是孤儿生活保障等专项经费;老年福利(项)115万元,主要是“三无”对象生活、医疗、康复和管理支出,设施设备购置维护运行等专项经费;殡葬(项)2527.83万元,主要是新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等专项经费。
临时救助(款)442.7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支出442.75万元。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医疗、康复和管理支出,主动救助工作及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专项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0万元,支出138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380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彩票公益金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7.81万元,较上年减少6.22万元,下降25.88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5.77万元,较上年预算9.5万元减少3.73万元,下降39.26%。主要依照相关规定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包括部、省民政厅和有关单位来我系统视察、督查、检查、考察民政工作等公务接待。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所以公务接待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燃料、过路、保险等支出。比去年降17.14 %,降低的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尽量压缩公务用车的使用次数,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较去年下降。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全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61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5.18万元,上升2.5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及人员增加。其中办公费25.77万元,福利费7.47万元,工会经费18.47万元,水费4.43万元,差旅费14.10元,公务接待费5.77万元,邮电费9.56万元,培训费1万元,电费15.64万元,印刷费4.9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06万元,公车租赁费2.66万元,劳务费0.50万元,维修费15.89万元,退休公用4.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4万元,物业管理费23.68万元,取暖费0.47万元,会议费5.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全系统政府采购预算1650.8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了699.08万元,上升73.45%,原因是殡仪服务中心有工程类预算支出,同时殡仪服务中心购买部分大型设备并纳入了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其中:
货物类政府采购55.02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购置各类设备、家具、办公耗材等。
工程类政府采购479万元,主要是殡仪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构建和大型修缮。
3、服务类政府采购1116.78万元,主要是系统各单位物业服务、印刷服务、车辆维修保养和电信服务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全系统2020年底有公务用车7台,其他车辆14台,比2020年初多了7台,主要是因疫情影响殡管所新购置了殡仪服务车等;电梯7台、中央空调31台,2021年预计车辆资产、大型设备无重大变化。
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项目有23个,其中:本级项目2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728.58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九、附表十。
第三部分 专用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民间组织管理:指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工作政策制定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行政运行:指民政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